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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
时间:2022-07-3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,切实保障司法公正,促进司法公开,提升司法公信,促进矛盾化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、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、《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》等规定,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任5名听证员,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 

 

    (一)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

    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    2.年满23周岁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

    3.遵纪守法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

   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

    5.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在拉孜

   (二)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听证员选任

    1.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;

    2.监察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;

   3.人民陪审员;

   4.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。

   (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听证员:

   1.受过刑事处罚的

   2.被开除公职的

   3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

   4.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
   5.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;

   6.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。

二、听证员职责

 

1.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,对听证案件的就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;

    2.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、独立发表意见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。

3.听证员不得妨碍案件公正处理,不得泄露案件秘密,不得披露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。

 

 

三、履职保障

    

   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交通费、食宿费、劳务费用,按照拉孜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四、任职期限

 

被选聘的听证员,一般任职期限为3年。任期内,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任职条件、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,按规定程序出库。

五、选任方式

    个人自荐。符合选任条件的个人,主动向拉孜县人民检察院自荐报名参加选任。

 

六、选任程序

1.发布公告(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2日)。在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听证员选任工作公告。

2.接受报名(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)。报名地点设在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,接受拉孜县内机关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。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。

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,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,并填写《听证员推(自)荐表》1份(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,也可从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)。个人自荐应在自荐表上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公章;组织推荐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;视报名情况开展主动邀请,院第二检察部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。

3.初审和考察(2022年53日至2022年5月12日)。按照选任条件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组织考察。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,取消其候选人资格。

4.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(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2日)。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,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,取消其任职资格。

5.正式任命和颁证(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1日)。本院根据公示情况,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的选任决定并向听证员颁发聘书。最终选任名单将通过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。

 

六、报名联系方式

地址:拉孜县人民检察院(拉孜县曲下镇嘉定路16号)第二检察部

联系人:金巴卓嘎 仁增措姆

电话:08928323313 08928322235

附件:《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推(自)荐表》


听证员自荐表(1).xls

 

 

  编辑:普尺

  审核:杨建

  终审:尕藏桑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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